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劑量學中常用的量

吸收劑量

吸收劑量是輻射防護劑量學中的一個基本量。它是量度物質受到電離輻射照射後,吸收能量多少的一個物理量。

定義:
單位質量物質吸收的電離輻射能量。
單位:
戈瑞,簡稱戈,其符號為Gy。

當量劑量

輻射對人體的影響除了與吸收劑量有密切關係外,還與電離輻射的種類及其能量有關。當量劑量是量度不同種類及能量的輻射,對人體個別組織或器官造成的影響的一個物理量。

定義:
特定種類及能量的輻射在一個組織或器官中引致的當量劑量,就是該輻射在組織或器官的平均吸收劑量乘以該輻射的權重因數。這個權重因數稱為「輻射權重因數」,它反映不同種類及能量的輻射對人體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當輻射有多個種類和能量時,在一個組織或器官的當量劑量就是個別輻射所致的當量劑量之和。
單位:
希沃特,簡稱希,符號為Sv。
推荐的輻射權重因數
輻射種類 輻射權重因數
光子 1
電子和μ介子 1
質子和帶電π介子 2
α粒子、裂變碎片、重核 20
中子 中子能量的連續函數
(參見圖1和公式4.3)

所有值適用於入射到人體上的輻射,或者在內輻射源情況下,由滯留在體內的放射性核素所發射的輻射。

(資料來源: 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二零零七年建議書(第103號刊物))

圖1: 不同能量中子的輻射權重因數。 在圖中, (1) 是中子能量/MeV; (2) 是輻射權重因數

公式4.3: 建議採用中子能量變化的連續函數來計算中子的輻射權重因素。

有效劑量

當人體受到電離輻射照射時,同一個當量劑量對不同器官或組織有不同的效應。有效劑量是表示在多個器官或組織同時受照時,輻射對人體的總危害。

定義:
體內所有組織與器官經加權後的當量劑量之和。這個權重因數稱為「組織權重因數」,它反映在全身均勻受照下各組織或器官對總危害的相對貢獻。
單位:
希沃特,簡稱希,符號為Sv。
推荐的組織權重因數
組織 組織權重因數 組織權重因數的總和
骨髓(紅), 結腸, 肺, 胃, 乳腺, 其餘組織* 0.12 0.72
性腺 0.08 0.08
膀胱, 食道, 肝, 甲狀腺 0.04 0.16
骨表面, 腦, 唾腺, 皮膚 0.01 0.04
總計 1.00

* 其餘組織: 腎上腺, 外胸(ET)區, 膽囊, 心臟, 腎, 淋巴結, 肌肉, 口腔粘膜, 胰腺, 前列腺(♂), 小腸, 脾, 胸腺, 子宮/子宮頸(♀)

(資料來源: 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二零零七年建議書(第103號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