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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的分類與命名

雲的分類與命名

趙孔儒
2010年6月

雲是什麼?
雲是由懸浮空中的小水滴或冰晶等微粒集合而成,通常不接觸地面。這些懸浮在大氣層中的大量小水滴或冰晶可在白天或在有月光或城市燈光的晚上看見。雲也可能包含顆粒更大的液體水和冰,以及燻煙、煙霧或灰塵的粒子。
誰是將雲分類的先驅?
在1802年法國博物學家傑克‧拉馬克(Jean Lamarck)做了雲的分類工作并且首先公佈成果。對若干有興趣的雲形態,拉馬克給予定義和命名。在1803年,英國科學家盧克‧霍華德(Luke Howard)出版了一份更加完整的雲種分類報告,幾乎包括所有的可能情況。後來,許多氣象學家也透過增加新種類或者變種,使雲的分類內容更為豐富詳盡。
雲的特徵是什麼?
天空是永恆在變的。雲亦在不停地發展、形成以至消散的過程中,以許多甚或無限種形態,包括積雲狀 (cumuliform)、層狀(stratiform)以及卷雲狀(cirriform)等展現。我們可以按照雲的大小、外表、形狀、結構和紋理質感、亮度和透明度、顏色、降雨、雲底高度、高度和垂直厚度來鑑定和分類。不同類型的雲與天氣有關。世界氣象組織(WMO)已根據雲的外表、高度、和﹙如有可能的話﹚形成過程,區分出雲種的方案,把雲歸類。
按照雲的特徵形態對雲分類
依據「屬」性,雲的特徵形態分成10組雲「屬」或雲的主要類型。雲的「屬」性是相互排斥的,一種雲只可以屬於一個雲「屬」﹙見表1﹚。
Cirrus
卷雲﹙捲雲﹚
Cirrocumulus
卷積雲
Cirrostratus
卷層雲
Altocumulus
高積雲
Altostratus
高層雲
Nimbostratus
雨層雲
Stratocumulus
層積雲
Stratus
層雲
Cumulus
積雲
Cumulonimbus
積雨雲
表1︰10組雲「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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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圖中顯示10組雲「屬」或雲的主要類型及可能的3種雲族高度。(圖中物件並不依比例)
按照雲的高度把雲歸類
按照慣例約定,雲在大氣出現的那一部份,通常可以垂直分成3個「雲族高度」歸類,即是「高」、「中」和「低」。因此,根據雲離地面的高度﹙雲族高度﹚,雲可再分為高雲,中雲和低雲。雲族高度的垂直界限隨緯度而變化,垂直界限從極地地區向熱帶地區增加。下表列出大約的雲底高度和雲族高度的垂直界限﹙見表2﹚。
雲族高度 雲「屬」 極地地區 溫帶地區 熱帶地區
卷雲、卷積雲和卷層雲 3-8 公里 5-13 公里 6-18 公里
高積雲、(高層雲和雨層雲)* 2-4 公里 2-7 公里 2-8 公里
層積雲、層雲、(積雲和積雨雲)* 從地球表面到 2 公里 從地球表面到 2 公里 從地球表面到 2 公里
表2︰3種雲族高度的分類
* 如果一些雲的高度從一個雲族高度伸延到另一個雲族高度,雲族高度便可能重疊,例如高層雲、雨層雲、積雲和積雨雲。積雲和積雨雲的雲底通常在低的雲族高度裡,但卻經常向上延伸進入中和高的雲族高度。
參考資料:
[1] "Manual on the Observation of Clouds and other Meteors", WMO No. 407, World Meteorological Organization, 1975.
[2] "WMO International Cloud Atlas", Volume I and II, World Meteorological Organization.
[3] "WMO Guide to Meteorological Instruments and Methods of Observation", WMO-No. 8 (7th edition), World Meteorological Organization, 2008.
[4] "Luke Howard, the Namer of Clouds", BBC, U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