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麼是「兩度目標」?
歐盟(European Union)於1996年根據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第二次評估報告書(1995)中的影響評估報告,首次提出「兩度目標」這個概念。歐盟在1996年於盧森堡舉行的第1939次會議中指出,假如能將全球表面平均氣溫維持在不超過工業革命前2℃或以下的水平,便能避免人類及自然生態系統因氣候變化而遭到嚴重衝擊。在1990-2000年時,全球平均氣溫已較工業革命前(1750年代或1850年代)高約0.6℃,亦即是說離開「兩度目標」只剩下1.4℃的空間。
「兩度目標」後來被一些國家所採用,而且這目標也被很多研究學者、綠色組織及機構視作為全球暖化的可接受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