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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一位于大亚湾的核电站发生核事故,香港特区政府有什么防护措施?

以应付大亚湾的核电站一旦可能发生核事故,香港特区政府早已制定一套全面的「大亚湾应变计划」。各决策局及政府部门会按照应变计划执行不同的具体任务。市民需应密切留意电台、电视台及保安局大亚湾应变计划网站的宣布,了解政府的应变措施。

在大亚湾应变计划内,辐射防护措施是指为保护市民而采取的干预措施。它的目的是尽量减低市民从辐射烟羽或食入途径所受到的辐射照射。

烟羽防护措施

香港特区政府曾特别为大亚湾核电站的环境问题进行研究,有关的顾问报告书指出,由于大亚湾的核电站远离香港市区,即使核电站的反应堆发生任何设计基准以内的核事故,香港亦无须采取辐射烟羽防护措施。然而,为确保万一发生很严重的、设计基准以外的核事故时,市民亦得到适当的保护,「大亚湾应变计划」亦包含烟羽防护措施,即:

疏散或进入掩蔽所

在有需要时会在核电站二十公里范围内的平洲及大鹏湾香港水域实施。

监测来自核电站二十公里范围内的广东地区来港人士

监测工作是指检查辐射污染程度和透过淋浴清除表面污染。监测中心将设在指定的泳池。在监测中心淋浴后仍未能完全除污者,会被送往指定医院的紧急辐射治疗中心。除入境的人士外,从平洲及大鹏湾疏散的人士也会接受检查,确保不会忽略任何可能受辐射污染的人。

监测来自核电站二十公里范围内的广东地区来港人士

监测入境货物(不包括食物与禽畜)

采取特殊的边境管制措施,防止受辐射污染的货物进入香港。

监测入境货物

服用稳定碘片

只有曾接触辐射烟羽或证实受污染的人士才需要服用稳定碘片,目的是防止他们吸收放射性碘。在有需要时亦会考虑发给参与平洲及大鹏湾疏散行动的人员服用,作为预防措施。

食物防护措施

食物管制

由核电站五十公里范围内的地区输入香港的食物,都要在边境及其他出入境检查站接受辐射污染检查。超过联合食物标准计划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指引水平*的食物须退回广东。香港出产的食物也受同样标准管制。

食物管制

* 《食品法典委员会有关核意外污染后用于国际贸易的食物中放射性核素的指导水平》(www.codexalimentarius.org )。现行食品法典委员会有关食物内的碘-131和锶-90的指导水平为 100贝可/公斤,而铯-134和铯-137则为 1000贝可/公斤。

禽畜管制

不论是入口或本地饲养的禽畜,在屠宰后都要接受管制,标准与其他食品管制标准相同。

禽畜管制

食水管制

因核电站发生紧急事故而引致本港食水来源超出管制标准的情况,绝无仅有。万一发生上述情况,便会暂停从广东输入原水,直至辐射水平降低至管制标准之下。水务署会采取措施,确保优先使用不受污染或污染程度最低的水源。

食水管制

有关其他详情,请参阅保安局的大亚湾应变计划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