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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文台于报章刊登的文章 Newspaper Articles by Hong Kong Observa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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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卷风威力无穷

李炳华

1999年5月3日,美国奥克拉荷马州及肯撒色州发生了近年来破坏最大的龙卷风暴。那天一共有66个龙卷风横扫两州,造成49人死亡,摧毁2600间房屋,8000间建筑物遭到破坏,经济损失达到12亿美元。

类似的龙卷风暴,在欧洲大陆、中国南部到东部都有发生。1967年3月26日,为数共13个龙卷风吹袭上海和浙江一带,其间破坏一万间房屋,摧毁二十多座高压输电塔,一些本来可抵受台风风力的建筑物也遭到严重破坏。

龙卷风是大气中最强烈的一种涡旋现象,它的破坏力之所以这么强,是因为它能将不稳定大气中潜在的巨大能量集中在一个细小的旋涡管内释放。龙卷风的中心气压十分低,据估计,其中心气压可以比周围环境低一百百帕斯卡以上(即大约十分之一个大气压力)。强大的气压差,迫使附近的气流向中心汇合,而气流在汇合过程不断加速旋转(原理就如冰上运动员将两手收缩贴近身体以增加自转速度一样),在旋转过程中又迅速上升。龙卷风就是藉这种强烈汇合又同时上升的气流,将地面的物件吸卷到上空。虽然台风也是低压系统,但它的半径有好几百公里,而龙卷风的半径却只得数十米到数百米。因此,龙卷风中心的气压下降梯度要比台风大数千至数万倍。从这个对比,我们可以想像龙卷风的威力是如何巨大。

就如热带气旋一样,龙卷风可根据风力及破坏程度分为数级,即F-0, F-1, F-2, …, F-5 (英文字母"F"取自著名龙卷风专家藤田博士Dr. T. T. Fujita的姓氏)。F-0 和F-1属于较弱的龙卷风,风力低于每小时180公里。虽说弱龙卷,但它已可对一般的木制或砖搭房屋及运输工具造成不少破坏,譬如将屋顶揭开,将汽车吹翻等。F-2 至F-3则属于强龙卷,风力介乎每小时180至332公里之间。它可以对一般小型的建筑物造成严重的破坏,弄致门窗破裂,外墙倒塌,甚至将屋内物件吹到屋外。F-4 和F-5属于猛烈龙卷,它的破坏力更强,最高级数的F-5龙卷风,风速达到每小时511公里,能将地面的设施移为平地,将大块碎片甚至重型货车卷上半空并抛离至现场一百米以外的地方。在美国就曾有一龙卷风将一家酒店的招牌带到五十公里以外的地方!据统计,弱龙卷中致命的占百分之五,强龙卷则为百分之三十,而会致命的猛烈龙卷则占百分之七十。美国从五十年代到今年2000年一共录得51个F-5级的龙卷风,平均每年便有一个。

至于在香港,虽然陆上龙卷风的纪录较少,但从1959年到1998年内共有24个水龙卷(在水面上活动的龙卷风)在香港及邻近水域发生。1986年8月21日那一次的水龙卷更吹翻两艘渔船,船上四人遇溺死亡。另外一次发生在1982年8月18日青衣岛南环岸边,虽然它没有造成人命伤亡,但超过14个两吨以上的货柜被抛上半空,并将附近一间房屋的屋顶揭开。相比国内和美国来说,这些龙卷风的破坏程度有限,有说这是因为香港有高山作为屏障,但天气气候不断在变,又有谁敢说猛烈的龙卷风暴不会有一天『探访』我们。事实上,在美国就曾发现有龙卷风跨过河流、爬过三千米的高山,留下长长的破坏痕迹!

1984年6月24日在长洲对开海面拍摄到的水龙卷

1984年6月24日在长洲对开海面拍摄到的水龙卷


﹝文汇报 2000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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